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7年凭祥市年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征求《“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厕、改厨、改圈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崇左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美丽崇左 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通知崇办发[2017]11号拟出了《2017年凭祥市年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期7天(2017年5月4日-5月10日),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送达至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联系电话:0771-8****5 ;传真:0771-8****1
2、电子邮箱:****@***.com
3、联系地址:凭祥市金象大道10号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4日
2017年凭祥市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农村卫生厨房、卫生厕所的改造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根据自治区、崇左市及凭祥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改厨改厕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部署安排,为全面做好我市农村改厨改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美丽崇左,宜居乡村”为引领,结合乡村规划,以实施农村改厨改厕工程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培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向,增强农村基础设施便利性、便捷性,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推动农村厨房、厕所提质升级,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任务分解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农村改厕改厨任务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7〕48号)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农村改厨任务为800户,改厕任务为800户,结合工作实际,将任务下达至各镇,各镇任务为:凭祥镇改厨任务为150户、改厕任务为150户,上石镇改厨任务为210户、改厕任务为210户,夏石镇改厨任务为220户、改厕任务为220户,友谊镇改厨任务为220户、改厕任务为220户。
三、基本原则
(一)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打造一批高标准示范村(重点村),通过示范村和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村厨房和厕所的标准化和提质升级。
(二)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在推进改厨改厕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将改造类型分为经济型、标准型和舒适性三类,由农户自主选择,切实做到科学化、多样化。
(三)信息公开,公正透明。各乡镇对改厨改厕补助资金及补助标准、发放程序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并根据改造进度向农户拨付补助资金,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四、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
(一)农村厨房改造方式。以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为目标,以“五改”(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厨房实施改造,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农户可按经济型、标准型和舒适性三种类型标准进行改造。
1.经济型:改灶,即改用节能灶具,增加排烟装置;改台,即对厨房灶台、案台铺装瓷砖,增加通风、采光;改柜,即将厨房敞开式橱柜改为密封式橱柜;改管,即将厨房的电线、燃气管线、沼气管线等进行固定、规整;改水,即改造厨房上下水道、储水池、洗菜池等设施,做好厨房排水与化粪池或村屯排污系统的连接。
2.标准型:在符合经济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厨房地面铺瓷砖,四周墙面贴不低于1.5米高的瓷砖,有自来水及洗菜池,有排油烟设施。
3.舒适型:在符合标准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厨房四周墙面贴瓷砖到顶,大理石灶台,有消毒柜、壁柜、抽油烟机等。
(二)农村厕所改造方式。以改善居住条件、预防疾病传染、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生产”的要求,以建设和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的对农村厕所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农户可按经济型、标准型或舒适型三种类型标准进行改造。
1.经济型:厕所在户内或院内,蹲位抬高,粪水、灰水分流。厕所高度不低于2米,做到五有,即有门窗、有顶、有便盆及沉水湾、有冲水设施、有照明和通风。
2.标准型:在符合经济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厕所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米,厕所卫浴合一时面积一般不小于4平米,其中卫生间不小于2平米;地面铺瓷砖,四周墙面贴不低于1.2米高的瓷砖;便器或蹲位抬高10至20公分;普通照明;有洗手池、纸篓;制式门窗,自然或机械通风,有防蚊蝇设施。
3.舒适型:在符合标准型要求的基础上,一般要求厕所卫浴合一时面积不小于6平米,其中卫生间不小于3平米;地面铺瓷砖,四周墙面贴瓷砖到顶;节能照明;自来水冲洗,制式洗手池。
化粪池的类型分为玻璃钢成套设备、砖砌三个化粪池和沼气池三类,由住户自行选定;要求选用、建设或安装位置应避免车扎,确保安全;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或将粪液直接排入鱼塘、河流、水库等;容积足够;有盖板及清渣口,严防渗漏污染和粪便裸露。
(三)补助标准。采取“上级给一点,政府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的方式筹集改厨改厕项目资金。农村厕所改造户均奖补1200元,农村厨房改造户均奖补700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其中一半(即自治区财政对农村改厕补助标准为600元/户,改厨补助标准为350元/户),其余不足部分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农户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筹其余改造资金。农村改厨改厕可以给予补助资金,也可发放改造实物(即“两池一洗”、“五改”的建筑材料)。按照改造的基本要求,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形式,向改造对象发放补助资金或实物。
五、改造对象的认定
农村改厨改厕以户为单位,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家庭,每户只改造一个厕所、一个厨房,改造物应在农村当地。由户主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改厨改厕对象应在当地农村居住;
2.农户厨房或厕所现状达不到经济型的标准即可申请;
3.各地在确定农村改厨改厕对象时,应结合脱贫攻坚及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带的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示范带村屯给予优先考虑;
4.符合农村改厨改厕对象认定条件的所有农户都可以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镇级、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将给予一定的改厨改厕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六、农村改厨改厕评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农户农村改厨、改厕申请书(户主签字/按手印)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提供扶贫部门核发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二)村委初审。村委会接到户主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上要标明市、县、镇三级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填写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将所有申请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镇级审核。各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改厨改厕的年度任务,初步拟定改厨改厕补助对象,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将初步拟改造对象名单、拟改造方式、拟补助标准等的审核结果,在镇政府及村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将审核结果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改造条件,但未能列入本批改造的,有限纳入下一批或者次年的改造范围。
(四)县级审定。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应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提出审定意见。审定结果(包括改造对象名单、改造内容和补助标准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最终确定名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备案,下发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抄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
七、实施步骤
(一)5月中旬,全面完成全市改厨改厕调查摸底工作;
(二)6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示范村(夏石镇派道屯)的改厨改厕任务;
(三)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改厨改厕任务;
(四)12月底前,全面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到户,材料的归档整理,迎接各级检查。
八、相关管理工作
(一)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实行“一户一档”制度。“一户一档”材料应包括农户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材料、审批材料、与乡镇政府签订的改造协议书、改造前后对比照片、资金(实物)发放证明材料、验收表等相关材料。
(二)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造工程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指导。
(三)农村改厨改厕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非农村改厨改厕项目。
(四)各地可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采购改厨改厕使用的建筑材料。
(五)农村改厨改厕财政补助资金应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不得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实物补助的应由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发放,做好造册登记,及时归档保管。
(六)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实物)兑现和使用情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