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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实施主体: 水行政主管部门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771-8539435
监督电话: 0771-8539492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0元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代办窗口
受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流域、河段或者区域防洪规划;
(二)符合防洪、行蓄洪标准、有关技术及管理要求,不妨碍行洪和蓄滞洪;
(三)项目法人已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原件3份);
(二)申请报告(原件3份);
(三)项目建设依据相关批文(复印件3份);
(四)建设项目涉及洪水影响的专项设计方案(原件3份);
(五)建设项目涉及洪水影响的专项可行性报告(原件3份);
(六)建设项目涉及洪水影响的专项评估报告(原件3份);
(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文件(原件3份);
(八)建设项目全套设计文件(原件1份)。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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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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